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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犯的刑事责任如何承担 盗窃行政处罚从轻标准有哪些

发布时间:2023年08月02日 来源:平邑县知名律师事务所
[导读]:  王希玉律师,平邑县知名律师事务所,现执业于山东鲁南律师事务所,执业以来,坚持“受人之托、忠人之事、敬业勤勉、诚实信用”的服务宗旨,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、每一个案件。独到的诉辩思维、娴熟的诉讼技巧、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

 王希玉律师,平邑县知名律师事务所,现执业于山东鲁南律师事务所,执业以来,坚持 “受人之托、忠人之事、敬业勤勉、诚实信用” 的服务宗旨,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、每一个案件。独到的诉辩思维、娴熟的诉讼技巧、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。

  

主犯的刑事责任如何承担

一、主犯的刑事如何承担

主犯的刑事可分两种情形:

一是对组织、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,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;

二是对其他的主犯,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、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。

根据《刑法》第97第的规定,首要分子分为两类:一是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,二是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。但犯罪集团中的主犯不一定是首要分子,因为在犯罪集团中,除了首要分子是主犯以外,其他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也是主犯,但他们不是首要分子。在聚众犯罪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,原则上也可以认定其中的首要分子是主犯。但在聚众犯罪并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,不存在主犯、从犯之分,其中的首要分子当然无所谓主犯。

二、如何认定主犯

有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犯罪分子,可认定为主犯:

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、策划、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。即犯罪集团建立的组织者、犯罪活动计划的制定者、犯罪计划的实施者或策划于幕后、或指挥于现场者。

在聚众闹事中起组织、策划、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,即聚众闹事犯罪的聚头,在整个聚众闹事过程中起组织、策划、指挥作用的人。“聚众犯罪”是指纠集多人共同实施一项犯罪活动。如聚众斗殴,聚众哄抢公私财物的犯罪等。聚众犯罪与犯罪集团不同,它是因进行一项犯罪将众人聚集起来的,而不具有较固定的犯罪组织和成员。

其他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,即在共同犯罪活动中,是犯罪结果发生的主要原因,对社会危害性负主要的人。这主要包括两种情况:一是在犯罪集团中虽然不是组织、领导者,但出谋划策,犯罪活动特别积极,罪恶严重或者对发生危害结果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。二是在其他共同犯罪中起重要作用,直接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,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。

对于共同犯罪当中的处罚,处罚的处罚会比从犯的处罚会更加的严重,因此,需要严格的区分,谁是主犯,谁是从犯,一般来说如果是属于犯罪集团的啊主犯的话,那么对于集团所犯的所有的罪行主犯都需要承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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盗窃行政处罚从轻标准有哪些

一、盗窃行政处罚从轻标准有哪些

情节特别轻微的;

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,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;

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;

主动投案,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;

有立功表现的。

二、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

1、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。

2、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,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。

3、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。

4、其他立案标准。

三、盗窃涉嫌刑事犯罪法院量刑原则有哪些

1、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,以法律为准绳,根据犯罪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,决定判处的刑罚。

2、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,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的大小,做到罪责刑相适应,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。

3、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,做到该宽则宽,当严则严,宽严相济,罚当其罪,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。

4、量刑要客观、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,确保《刑法》任务的实现;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、案情相似的案件,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。

四、盗窃罪的证据种类有哪些

物证;

书证;

证人证言;

被害人陈述;

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供述和辩解;

鉴定意见;

勘验、检查、辨认、侦查实验等笔录;

视听资料、电子数据。

不管在治安违法案件还是刑事案件中只,要符合法定条件,都可以依法从轻处罚,如果盗窃行为涉嫌刑事犯罪,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投案自首,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处理,量刑时也可以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。嫌疑人多次盗窃,没有任何悔改表现的,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都会依法从重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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